对商标异议裁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异议人或者对商标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复审时,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不打算使用的恶意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同一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