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明医整形医院明医荣誉
2005年,先后被中华医学会美容整形外科学分会评为“中国十大美容整形机构”、“中国十大整形美容机构”、“中国最佳整形美容机构贡献奖”。
2006年,先后被中国医师协会美容整形外科医师分会评为“中国十大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和“全国百强美容院”。
2007年3月30日获得首届“中国美容整形外科‘白天鹅’奖”——杰出科技进步奖。
2007年6月5438+2月,在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和时尚女性报社联合举办的“2007年100影响长春时尚人群的理想品牌”颁奖典礼上,吉林益铭整形医院荣获“冠军理想品牌”称号。成为吉林省整形美容行业唯一获奖品牌。
2007年6月5438-2月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长春市著名商标”,成为2007年长春市整形美容行业唯一入选品牌。
2008年4月,被中国经济精英论坛授予“3A全国诚信企业联盟单位”。同年被评为“2008年中国整形美容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
2008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8年被中国国际品牌协会授予“理想品牌”。
2008年被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长春市著名商标证书”。
2008年被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评为“长春市民营(社会)医疗机构先进单位”。
2008年被长春医药行业商会品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长春医药行业重点保护品牌”。
2009年5月,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企业竞争力促进会、中国品牌协会、中国十大竞争力品牌推荐组委会评为“中国整形美容行业消费者最信赖的首选品牌”。
2009年3月,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研究中心授予其“重质量、守信誉、维护消费者权益诚信承诺单位”。
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10月9日,益铭被世界美容整形外科协会(ISAPS)指定为会员单位,成为东北三省唯一入选的医疗机构。
5438年6月+2009年2月,被韩国整形美容协会指定为中韩整形美容独家战略合作基地。
2010长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先进单位(长春市卫生工作者协会)。
2011 —2012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被评为“诚信单位”。
2011年3月,长春三八红旗集体。
2011最佳整形医院。
2011年,益铭成立了长春市第一家微整形中心,并被授予整形产品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