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显著的商标, 获得商标显著性的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商标组成部分的设计,使商标显著性;二是通过使用达到意义。有些商标本身缺乏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公众认可了该商标及其标注的商品或服务,则具有显著性。比如“两面针”和“三七”都是药材名称,但长期使用后,在牙膏产品中得到了普及,可圈可点。因此,商标主管机关允许注册“两面针”和“三七”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