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商标名怎么维权?

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侵权!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五)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收集相关证据,到公证处公证后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