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档案、信息、统计、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资产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
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3.金融设备股
负责系统资金、财务、设备、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财务预决算的编制。
4.政策和法规股
组织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听证;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审查和法制宣传工作。
5.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保护消费者权益;承担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在相关服务领域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及网络系统建设。
6、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单位
组织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和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的调查处理。
7、企业监督管理单位(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单位)
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承担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管理;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规定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8.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监督和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9.监督办公室
负责全面行政监督工作,对各直属机构、机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