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加盟公司骗了。如何维权?

被加盟公司骗了,如何维权?

顾东玲律师

1.明确向公司提出解除特许经营合同,要求公司尽快退还加盟费。

如果决定不想做了,就要尽快通知公司,不能拖延,而且提出的时候要明确告知公司解除合同,不是申请解约,也不是申请退款,而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在签约后,明明知道公司或项目存在一定问题,却心存侥幸。他们总觉得公司不会出轨,对公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及时向公司提出解约,错过了维权的关键期。因为合同没有终止,加盟商很容易错过冷静期。如果是区域代理,在此期间会占用公司的区域代理额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退款比例。有的加盟商明知公司和项目有问题,也找公司了解合同,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约,而是向公司申请解约。然后他们一直被公司以领导开会、领导出差为借口拖延,有的甚至被公司忽悠写了书面申请退款,留下了对他们不利的证据。

2.终止的证据一定要保留,可以是书面的终止通知,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记录。

很多加盟商只是口头或者直接电话告诉公司不想做了,没有保留这种沟通的证据。被公司耽误了很多时间,他们才反应过来维权。此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曾提出解除合同,这给维权增加了不少难度。最保险的办法是通过邮政ems向公司发送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快递单上注明这是解除合同通知,保留快递单,将解除合同通知通过微信发送给公司全体员工。

3.合同解除后,要积极和公司讨论退费加盟费的问题(重点,重点,防止二坑的重点)。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后,要积极联系公司讨论退款事宜。谈话时,不要说是因为资金不足、合作伙伴退出等原因,而是从公司和项目本身的问题出发,委婉地表达自己对项目前景和公司实力不够了解,认为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然后结合冷静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谈判的过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时间,不要被公司耽误了。

当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时,公司的拖延战术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说领导出差,下周或者下个月才回来,等领导回来才能给答复;另一种是公司帮忙转让加盟名额,转让成功后再退还加盟费。其实仔细想想,以上两种说法漏洞百出。

首先,领导出差,公司不上班吗?领导不能通过电话、微信等便捷的沟通方式处理问题?必须回公司处理?不会吧。所以以前加盟商都是讲退款的。如果对方用这个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断公司没有和解的诚意,无非是拖延时间,等到冷静期结束。

第二,公司帮助转移加盟商数量。如果公司愿意退款,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商数量,然后单独招商。为什么要帮加盟商转让?这就是诀窍。

(1)口头答应帮忙转让名额,实际上根本没有行动。这很好理解,加盟商来洽谈,公司肯定会优先推荐空白市场。第一,为了打开市场,争取新客户,肯定会优先争取新客户。第二,原加盟商已经签了合同,交了费用。费用退不退完全在公司手里。

(2)有些公司会和加盟商签订委托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回加盟商数量,公司负责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后公司会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剩余的加盟费会返还给加盟商。这条路就是坑中坑。你想想,加盟商签了这个协议后得到了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加盟资格没了,加盟费也没拿到。公司转让成功后,会扣除一部分手续费。如果公司转让不成功,公司没有责任。冷静期过后,或者合同到期后,公司会轻描淡写地说“没人要,不能转让”。加盟商能做什么?

抓紧时间,防止部分加盟商拖延时间,因为拖延时间越久,对加盟商越有利。一般加盟商会要求加盟商先写一份加盟费退款申请,等领导批准;也可能是说加盟费不能退,但是可以帮助转让。如果有下家,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一直等下去,错过了起诉的最佳时机。

4.如果公司明确拒绝退款,那么加盟商应该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加盟费。

起诉所需的证据:

(1)起诉需要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收据、转让记录等。,以证明与该公司存在特许经营关系,且已支付相关款项。

(2)公司有虚假宣传的,需要提供公司宣传册、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3)公司无特许经营备案的,需提供商务部官网备案查询截图。

(4)如果公司没有商标,需要提供商标局官网查询截图。

(5)是否有其他损失(如租金、装修费、宣传费、员工工资等。),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付款凭证和发票。

起诉维权的时间: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其中送达时间和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且由于不同法院的案件数量差异较大,办案时间也不尽相同。就广州而言,从立案到开庭、拿到一审判决,四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是正常的。如被告需要公告,则增加45天(公告期为30天+答辩期/上诉期为15天)。

由于法律程序复杂,且对方作为公司往往有常年法律顾问,各种材料的设计对其更为有利。出庭时,加盟商极有可能会委托律师出庭。作为弱势一方,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争取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