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和商品名药的区别

如何知道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我们常见的药品名称一般分为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指药物有效成分的名称,商品名是药企为其产品注册的商标名称。

药品的通用名是我国药典或国家药品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是我国相同成分或配方的药品的通用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所有上市流通的药品都必须标注其通用名。

然而,同一种药物可以有许多不同的商品名,不同商品名的药物价格也有很大差异。因此,消费者有理由也有必要搞清楚药品名称的异同,以便明明白白消费。

如前所述,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在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或者包装上使用;商品名是药品生产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理念精心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占领更广阔的市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利益。因为在设计、培育、扩大品牌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品牌药的价格一般比没有品牌包装的同类药要高,有的甚至高很多。如治疗真菌感染的常用外用药物硝酸咪康唑软膏,通用名每支产品价格约1.8元,知名品牌“××××”软膏价格上涨5倍以上;氯霉素滴眼液是一种常用药,每支1.0元,而成分和适应症与氯霉素相同的××滴眼液价格约为9.0元。此外,有时一种成分完全相同、通用名相同的药物同时拥有多个商品名。例如,罗红霉素有多个商品名,如红必可、颜地、比素林、洛必利、乐西清、仁苏、福新、北科、泰尔信、丽珠、普红、厚舒等。,所以有很多不同的价格,类似的情况还是常见的,有升温的趋势。客观地说,这种企业经营策略行为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但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小心谨慎,能够区分通用名和商品名的异同。

关于通用名与商品名的字号比例,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也有详细解释,规定通用名与商品名的用字比例不得小于1.2,即商品名字号不得过大,通用名字号不得过小,主要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关注通用名。但是,有些厂家虽然按照规定设计了字号比例,却在字体的颜色和色调上巧做文章,把常用名的色调设计得很淡或与底子色调相近,从而起到“淡化”的效果,而商品名的字体和颜色则醒目突出,从而彰显其品牌。

综上所述,通用名是对药物或复方成分结构特征的表达,力求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商号是企业赋予产品的市场价值的包装,是企业经营思想的体现。

消费者要学会比较,选择买品牌还是买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