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三级授权合法吗?
商标三级授权是合法的
商标是用来区分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会受到跨类别法律的保护。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前款所列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授权合同的方式,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方根据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通常是生产和销售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向许可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同时,许可方在人员培训、组织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