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商标如何避开陷阱?

(1)商标

由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非常严格,申请人注册不同的商标存在不同的问题:

1.在美国可以申请中文商标,需要构成商标的每个汉字的读音和对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一个商标是由英文缩写字母组成的,并且这些字母没有经过个人打磨,为了使商标得到更广泛的维护,我们通常会建议请求人在提交请求时将商标声明为标准字体,即不声明维护任何颜色、大小或字体。这里所说的通用字体通常指TIMES NEW ROMAR或ARIAL。

3.如果商标是五颜六色的,就要详细阐明每种颜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是灰色的,美国专利商标局会判定该商标是彩色商标。

4.需要在相关业务或交易、地理描述或其他文字中明确表示该商标是否具有特殊意义。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商标设计要清晰,不能有歧义。因为美国大部分商标请求是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请求人需要提供图片格式(如jpg格式)的商标图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图片格式的像素也有请求,不能小于250像素,不能大于944像素。

(2)商品/服务的选择

虽然美国不限制请求提交的产品/服务的数量,但由于美国提倡“申请”原则,请求人必须将产品/服务的选择限制在实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选择根本没有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因为提交的产品越多,商标维护的范围就越广。这样做很可能导致所有商标被撤销。

美国虽然遵循世界尼斯分类,但其产品服务项目通常比尼斯分类更详细。比如“计算机外围设备”这种产品,在Nice的分类中是标准的产品项,但是这种产品在美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计算机外围设备”这种产品的尺度太宽泛,不够细致。如果要被美国专利商标局受理,就要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我们主张在选择请求的产品/服务时,请求人可以提供该产品/服务的行业通用名称,而不是机械地选择中国商标局公布的《类似产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提供的产品/服务名称。

(3)申请美国商标的依据

申请美国商标只有三个依据。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三个基础中的一个,才能申请美国商标。

1.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交请求。

实际应用是指该商标在请求日前已经在美国使用。“使用”主要是指带有该商标的产品已经在美国商场销售,或许还在美国媒体上做过广告。值得注意的是,应用是指请求中指定的所有产品/服务的应用,而不是某些应用。如果美国的请求是在实际申请的基础上提交的,请求人需要提供商标申请的基础(即每类至少有一张标有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在美国和其他国际国家的首次申请日期(精确到年月)。

2.基于意向使用提交请求。

用途申请是指尽管商标在提交申请时尚未在美国使用,但申请人真诚地认为该商标即将在美国使用。根据美国《商标法》第1条第1款(d)项的规定,需要在商标经过审查后的三年内提交该商标在美国使用的声明。否则,商标请求将被撤销。

3.基于家庭注册提交请求。

以国内注册为基础提交美国请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排在首位的已获得国内注册的商标必须与拟在美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完全一致,不能有任何细微变化;第二,国内注册证书规定的产品/服务范围必须大于在美国申请维修的产品/服务范围;第三,申请人的称谓和地址要一致。美国商标注册完成后,一定要记得及时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