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与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同。一、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只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注册使用权。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并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但是,如果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与使用该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不相同或者不近似,且不容易引起混淆,则不禁止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二是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对于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禁止他人注册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务,还禁止他人注册使用不同或者不相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体现了我国商标法重点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