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职能

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是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发放有关证照,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规范管理和监督各类市场秩序。

4.依法监管市场竞争和交易,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和其他组织。

七、依法组织对真相合同的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的活动。

八、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依法监督和管理商标的使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十、依法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人事、财务等工作。

十二、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局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