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地方税务局内部机构设置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起草和审核相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面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政务信息、督查、税务宣传和目标管理;组织办理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负责地方税务事务的调查研究;负责固定资产、基建、办公现代化等行政工作。

法律事务科

负责税收普法的宣传;组织实施地方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交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和行政处罚;办理地方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综合税务管理科

负责地方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基金(附加费、手续费)的征收(征收)管理;研究制定税收和基金(附加费、手续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处理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组织办理税费减免的具体事宜;负责地方税务登记和申报,以及税务信息和办税服务厅的管理;管理地税发票。

规划和财务科

执行国家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和国库法规;汇总分析地方税务会计、统计信息数据,制定和分配地方税收计划;检查和执行地方税收计划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税务信息的调查;组织清理欠税;管理地方税收凭证;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人事教育组

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等。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检查办公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参与系统财务、资金、基础设施的审计;行政监督和案件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内部财务审计。

征收管理科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烟草税的征管,以契税为抓手的房产税“一体化”管理;制定地方税收综合征管的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实施中的有关具体事项,参与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管理地方税务登记、地方税务发票和办税服务厅。负责本局税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服务和监督;负责本局税收信息的处理、监测和分析;确保网络传输畅通、设备和各种软件系统正常运行,为基层税收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税务所和税务所信息管理员的工作。

检验局

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专项检查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税务案件举报、查选案件、违法教育辅导、缴纳税款和罚款;负责与公、检、法机关协调税务稽查司法工作。

第一税务事务所

负责办税服务厅的地税征收。

第二税务局

负责全县实行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企业和其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

XI。第三税务局

负责全县个体户税收管理。

十二。朝阳湖税务所

负责全县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

十三。鹤山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