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怎么认定省著名商标的?
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和本省范围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三年内连续有效,且无其他权属争议;
3.该商标在本省为公众所熟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认定省著名商标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