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怎么认定省著名商标的?

省著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1.省著名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所有人和本省范围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三年内连续有效,且无其他权属争议;

3.该商标在本省为公众所熟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认定省著名商标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