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行需填写年度关联交易报告表ma。
如果有销售业务,需要填写,如果没有,不需要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付款方会给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是对外经营行为,所以总公司公司不对外,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协议,打入账户就行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和所得税定义的规定,企业接受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扣除。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包括因总公司提供管理服务而由总公司分摊的合理管理费,以及母公司和其他独立法人团体提供的管理费。因为企业所得税法中采用了企业所得税,总公司为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公司自动汇总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关联交易报告表填报口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