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集体商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集体商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作出声明,并提交下列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详细说明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地址;2.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1)使用集体商标的目的;(二)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质量;(三)使用该集体商标的程序;(四)使用集体商标的权利和义务;(五)会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六)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查监督制度。
法律依据: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并写明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地址;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有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有能力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的商品的具体质量。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区域的成员组成。第六条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在其原产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