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管理问答(二)
31,有什么关系?
答: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家控制的企业并不仅仅因为它们受国家控制而有关联。
3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
董* * *同意制定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3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哪些事项?
答:(1)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的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规定的事项。
34.未成年人能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公司解散的原因是什么?
A: (1)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三)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解散。
3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答:(1)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
3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哪些事项?
答: (一)股东的姓名和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
(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38.企业年检程序是怎样的?
答:(1)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并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企业缴纳的年检费用;
(四)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度检验印章,并交回营业执照副本。
39.企业年检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登记事项信息;
(二)备案事项;
(3)对外投资;
(四)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操作条件。
40.企业应该如何申请更名?
答:企业申请的名称属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由登记主管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申请变更名称,不属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拟变更的企业名称进行初步审查,并向有名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的书面意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自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申请其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41.谁来主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答:(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主持会议。(4)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五)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六)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42.我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规定的A类企业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对A类(守信企业)优先鼓励支持,除专项整治和举报外,实行“不告不理”。为约束企业守法经营,提高企业责任意识,降低监管风险,对A类企业进行适当监管,专项整改检查,及时检查,年检免检。风险级企业:每半年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风险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风险级企业:除专项整治中明确涉及的外,免于日常检查。
43.我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中规定的B类企业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对B类(预警企业),应建立预警机制,依法设定计算机系统的预警提示和预警期限,专项整治时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根据预警提示及时开展检查。风险一级企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风险二级企业:每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风险三级企业: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对需要整改的B类企业,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需要查处的,及时查处;应对年度检查进行审查。
44.我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中规定的C类企业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对C类(失信企业),要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在计算机系统中设置重点警示提示和相关内容锁定、时限锁定和相关事项限制,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检查,根据警示和锁定内容即时进行检查。风险级企业:每周定期检查一次,风险级企业:半月定期检查一次,风险级企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对需要整改的C类企业,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需要查处的及时查处,年检以全面复查为主。
45.监督检查企业的方式有哪些?
答案:1。定期检查。新设立的企业在登记注册后六个月内进行年检,次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
2.日常检查。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规定的监管频次和措施,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管,也可根据举报线索对企业进行检查。
3.专项检查。根据国家专项治理决定和上级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对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进行检查。
4.重点检查。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应当严格按照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对食品等涉及安全生产企业的注册事项进行检查。
46、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何处理?
答: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属于公司的,处654.38+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执照。属于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并处3万元罚款。属于和谐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4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能调整后,对企业监管的内容有哪些?
答: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十一)组织和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主体基本注册信息和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48.《工商行政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申请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质押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质押的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份,在冻结解除前,不得申请办理股份质押登记。外商投资公司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4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些特殊限制:
答:(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65438+万元;(二)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0.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报告。
行政机关提交什么材料?
答:(1)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3)证据;
(4)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资格证明。
51,什么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答: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信用程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情况进行有重点、有措施的监管,通过依法采取引导、检查、提示、警告、锁定、处罚、回访等措施,公布企业信用良好和不良记录,提高企业监督管理效率,激励诚信、回访。
52.我省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如何对企业进行分类?
答: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分为四类,分别是:A:守信企业(以绿卡为代表)、B:警示企业(以蓝卡为代表)、C:失信企业(以黄牌为代表)、D:严重失信企业(以黑卡为代表)。其中,A类、B类、C类分为三个等级,即风险等级1、风险等级2、风险等级3,D类没有风险等级。
53.我省企业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答:风险级企业是重点行业的企业,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性保健品、盐业、小煤矿、非煤矿山、农药、化肥、农膜、种子、娱乐服务(歌舞娱乐、卡拉ok、电子游戏)、音像制品、书报、印刷、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煤炭、成品油、废品。
风险二级企业作为热点企业,根据重点区域和自身的特殊地位进行分类,包括主要街道、学校周边、党政机关附近、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的企业,市场、超市、大型商场等辐射区域广的企业,以及具有垄断地位的公用企业。
风险三级企业是指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
54.《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虚假出资的定性和处罚依据有哪些具体规定?惩罚的主体是谁?
答:1)虚假出资案的定性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二百条。
2)处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5%以下的罚款。
3)处罚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55.《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虚假出资的定性和处罚依据有哪些具体规定?惩罚的主体是谁?
A: 1)抽逃出资案件的定性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2)处罚依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处罚的主体是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56.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企业登记场所公示哪些内容?
答:(1)登记事项;
(2)注册依据;
(三)报名条件;
(四)注册程序和期限;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
(六)登记费标准和依据;
(七)申请表的示范文本。
57.什么情况下,企业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应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依职权撤销登记?
答: (一)失职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准予注册决定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注销登记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5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按什么程序进行处理?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在6个月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核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争议进行调查核实;
(3)将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就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四)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59.与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规章有哪些?请说出其中的10。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年检办法
60.《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虚报注册资本的性质和处罚有哪些具体规定?惩罚的主体是谁?
答:1)虚报注册资本案的定性依据是《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九条。
2)处罚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公司登记或者营业执照。
3)处罚主体是公司。
第三,风险问题:
(一)30分。
1.《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哪些职权?
答:(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四)缴纳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我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方案中规定的D类企业监管措施有哪些?
答:对D类(严重失信企业),要建立淘汰机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被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将破产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锁定。
2.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立即履行吊销程序和手续,发布吊销公告,并将情况予以公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予以锁定并公开;被撤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责令变更。
3、不考虑其他严重失信案件的风险,三年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专项整治首先重点检查,按照警示、锁定内容、限制内容即时检查,并可重点随机抽查、即时监控;需要纠正的,及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需要立案侦查的,及时立案侦查,结案后立即进行检查;在办理各类工商行政许可和登记时,重点审查;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在公司年检期间提交。
3.认定公司出资违法行为的原则是什么?
回答:1)公司发起人、股东的出资在进入公司基本账户后抽逃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行为;未进入公司基本账户的违法出资,认定为虚假注册资本或虚假出资。
2)以公司股东是否表示同意为依据,全体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违法出资的,视为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个人股东知情的视为虚假出资。
3)注册公司向无控制权的他人借贷资金被查证属实的,认定为虚报注册资本或者虚假出资。
4)分期缴纳的公司中,股东或者发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所认缴的出资,属于虚假出资。但公司章程规定的足额出资期限届满后,公司实收资本仍少于注册资本,为虚假注册资本。
4.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有哪些表现?
答: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时,故意使用伪造、变造、变造的文件或者采取其他隐瞒真相的方法编造注册资本,或者在认缴出资、股份后不履行出资义务,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表现为:
1.全体股东通过将出资放入验资专用账户、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或在从临时账户转入基本账户前丢失等方式虚构全部或部分实收资本。
2.认缴出资和股份后未履行出资义务,超过法定出资期限的。
3、资金未筹足而伪造银行票据骗取注册。
4.用少量资金做高额申报。
5.什么是虚假出资?有哪些表现?
答: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让财产权,或者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所认缴或者认缴的出资,造成虚假出资的行为。
表现为:
1.全部或者部分非货币出资未转让和过户。
2.公司利用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以贷款的名义向股东出借资金,然后以股东的名义追加注册资本作为投资。
3.采用伪造的投资凭证,如银行汇票、存款证明、购货发票等,骗取验资报告后获得核准登记。
4.部分股东出资虽进入验资专用账户,但在公司成立后并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5.认缴或认缴出资,但实际未交付(或未足额交付)或未按章程规定按期交付。
6.什么是抽逃出资?有哪些表现?
答: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经过法定程序,将已到位的出资全部或部分抽回,使这部分财产的实际控制权从企业回到出资人本人手中的行为。
表现为:
1,业务支出异常,无正当理由抽逃货币资金。
2.未经法定程序,擅自用货币出资偿还股东债务,或者将实缴的实物返还他人。
3.非法转让已经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实物、知识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4.验资是用借入的资金进行的。公司成立后,擅自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借入资金。
5.以购买设备等名义抽回货币出资。,并用假购物小票打入账户。
(2) 50分。
1.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停止相关项目的经营,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
答: (一)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调整为许可经营项目后,企业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
(二)许可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重新审批,而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审批的;
(三)经营范围内的许可经营项目,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届满并经批准后,企业未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
(四)经营范围内的许可经营项目被审批机关取消。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将其股份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三)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购股东股权?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续。
4.企业日常检查时具体检查项目有哪些?请说出其中的10。
答:具体检查项目有:
1.营业执照是否合法使用?
2.企业名称是否合法使用。
3 .是否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开展经营活动或开业后停止经营活动。
4.是否存在注册资本违法行为?
5.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欺诈手段取得公司注册的行为?
6 .是否擅自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7 .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8 .是否在登记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9.法定代表人有无违法用工?
10.是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11.预先批准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12.是否按要求参加年检?
13.变更登记是否按规定办理?
1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情况?
15.是否擅自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外设立经营场所?
16.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被禁止任职?
17.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是否正确?
18.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在经营吗?
19.是否按规定进行清算,有无隐匿资产、虚假记载、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侵占公司财产或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
20.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是否按照规定通知和公告了债权人。
21.是否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5.工商所负责辖区内企业属地日常监管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工商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属地日常监管。流程如下:
1.确定每个企业所在的监管责任区域和责任人。
2.工商局长要按时认领属于本区的企业。
3.工商局长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将检查任务分配到责任区域和责任人,确定目标企业和企业的检查项目和重点内容。
4.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前做好基本准备。
5.检查前,准备企业检查记录表或检查记录簿。
6 .检查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填写《企业检查记录》或检查记录簿。
7.检查员将及时向总监报告检查情况,并将检查记录输入信息系统。
8.对检查中发现的需要预警锁定的事项和违法行为,工商局长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9.工商局长要对各责任区的监管情况进行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
6.省级内资监管规范规定的企业是否存在注册资本违法行为的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检查内容是:
分期缴纳注册资本的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出资额、出资方式对公司实收资本的交付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检查时,要求企业出示有关实收资本证明,如记载实收资本的会计账簿或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投资者缴股原始凭证等;必要时可以查看企业的银行对账单,检查财务报表实收资本记录是否与登记一致。检查时,应将实际检查内容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记载的事项进行对照,检查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是否一致,货币资本是否到账,非货币资本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产权转移或实际缴付手续,分期缴付的,实收资本是否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