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领土保护的四项普遍原则
法律分析:
1.属地原则:以当事人的住所地、住所地或者事物存在地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
2.属人原则: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行使管辖权的原则。
3.保护原则:外国人在境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和公民利益的犯罪,属于保护管辖。
4.普遍原则:普遍管辖原则适用于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以及与本国利益相同的国际犯罪(如贩毒、洗钱)。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有效区域内,不得将转让的商标用于与受让人的商品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上,但与受让人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实施的犯罪,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之一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依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