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的标准内容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用量。
(三)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要求。
(4)与食品安全和营养相关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和程序。
(七)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都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有严格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制定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并公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6000多项食品安全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评价司副司长陈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地方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制定和完善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
截至目前,我国已制定发布了30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通则等,涵盖6000多项食品安全指标。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计生委还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查委员会,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和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领域350多名权威专家组成,负责标准审查。英国是较早关注食品安全并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其制度完善,法律责任严格,监管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立法与监管并重的管理体系。
比如从1984开始,英国制定了《食品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食品卫生法》等。同时还颁布了很多专门的法规,比如甜品条例、食品标签条例、肉制品条例、饲料卫生条例、食品添加剂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涵盖所有食品类别,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方方面面。
在英国,责任主体如果违法,不仅要承担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根据违法的程度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比如,根据《食品安全法》,一般违法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可处以5000英镑罚款或3个月以下监禁;凡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或提供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者,处最高2万英镑罚款或6个月监禁;如果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对违法者的最高处罚是无限额罚款或两年监禁。
在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由联邦政府、地方当局和许多组织承担。比如卫生部等机构负责食品安全和质量;肉类的安全、屠宰场的卫生和检查由肉类卫生服务局管理;对超市、餐馆和食品零售店的检查由地方行政当局管辖。
为了加强监管,英国政府在1997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独立的监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负责整体食品安全事务和制定各项标准,实行卫生部长负责制,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食品标准局还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由其首席执行官领导,以加强对食物链所有环节的监督。
英国法律授权监管部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并规定检查人员有权检查、复制和扣留相关记录,并抽取样本进行分析。食品卫生官员经常对餐馆、外卖店、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在英国,屠宰场是重点监控场所。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所有屠宰场。肉制品、水产品大型批发市场也是检查的重点。食品卫生检查官员每天都在这些地方进行仔细的抽样检查,以确保销售的商品来源合法并符合卫生标准。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行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食品可追溯系统是为了有效控制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而建立的食品质量全程监控系统。如果监管部门发现食品有问题,可以通过电脑记录迅速查出食品的来源。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当地主管部门可立即调查确定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对健康的危害程度,通知公众并紧急收回已流通的食品,同时将相关信息发送卫生部,以便在全国统筹安排,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了追查食物中毒事件,英国政府还建立了食物危害警报系统、食物中毒通报系统、实验室报告系统和流行病学交流与咨询网络系统。严格的法律和系统的监管有效地控制了有害食品在英国市场的流通,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相当程度的保护。在法国,确保食品安全的两个关键任务是打击欺诈和畜牧业监管,近年来还出现了两个相应的新部门。其中,食品总局直接隶属于法国农业部,主要负责确保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竞争、消费和打击欺诈总局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和添加剂在内的各种指标。法国农民也意识到消费者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甚至是食品产地和生产过程的卫生标准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为了增加产品的竞争力,法国农业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农民的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理性农业就是其中之一。所谓理性农业,是指综合考虑生产者经济利益、消费者需求和环境保护的竞争性农业。其目的是保证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利于环境保护。法国媒体认为,这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食品安全。
在销售过程中,信息透明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除了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必要内容,法国法律还规定,所有涉及转基因的食品,无论是用转基因种子种植的,还是用转基因添加剂加工的,都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此外,法国规定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剂都必须详细列出。由于“疯牛病”的影响,自2000年9月1日起,欧洲各国对出售的肉类实行特殊的标签制度,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明批号、屠宰所在国家和屠宰场许可证号、加工所在国家和加工车间编号。自2002年6月5438+10月起,增加了两项:出生国和繁殖国。对于标准,重点在于实施。新华社巴黎分社附近有一家叫卡西诺的超市。每天晚上8点以后,超市工作人员会把第二天就要过期的食品扔进垃圾桶,包括蔬菜、水果、肉类、鸡蛋等。他们告诉记者,判断食品是否过期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标签上的保质期,而一旦店里的过期食品被检测部门发现,结果就是店铺要关门。位于巴黎郊区的叶猴超级食品批发市场是欧洲最大的食品批发集散地,也是巴黎的“菜篮子”。这里的商品品种丰富,价格便宜。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法国农业部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地检查各种产品。
疯牛病于65438年至0996年在英国被发现。2000年初,法国发现一些肉制品中含有致命的李斯特菌。2001英国爆发口蹄疫。对利润最大化的盲目追求导致欧盟地区食品安全危机频发,使得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更加谨慎,也促使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长期以来,德国政府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企业自检报告制度成为德国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决定性机制。
德国的食品监管由各州负责,州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监管计划,由市县的食品监管官员和兽医官员负责实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VL)负责协调和指导。在德国,那些在食品、日用品和化妆品领域从事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要接受地区机构的定期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要在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登记,纳入风险名单。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程度确定每个企业的抽样数量。每年,国家实验室检测大约40万个样本,包括样本成分、病原体类型和数量。
食品往往离不开各种添加剂,添加剂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在德国,只有当添加剂被证明是安全可靠和技术上必要的,才可以获得许可。德国的“添加剂许可条例”对允许使用哪些添加剂、使用量、可以使用哪些产品都有具体规定。食品制造商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列出使用的添加剂。
德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有义务记录自己使用的原料质量,进货渠道、销售对象等信息也必须记录在案作为证据。根据这些记录,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短时间内发现。
消费者加强保护意识也很重要。例如,一旦发现食品企业卫生标准不达标或食品标签不正确,可以通知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如果买回家的食品在规定的保质期内变质,也可以向食品监管部门举报。联邦消费者保护部建立了一个名为“我们吃什么”的网站,提供各种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欧盟内部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有效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即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德国新的食品和饲料法规及添加剂许可法规的一大特点是与欧盟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如果一个州的食品监督部门确定某种食品或动物饲料对人体健康有害,它会向BVL报告。该机构分析收集到的报告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将其报告给欧盟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产品类型、产地、销售渠道、风险和采取的措施。如果报告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BVL将从欧洲委员会收到报告,并将其转交给各国。如果BVL收到的报告中含有对人体健康危害未知的信息,将首先请求联邦风险评估局进行毒理分析,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在快速预警系统中传输这些信息。
通过信息交流,BVL可以及时发现风险。一旦确认某种食品对健康有害,生产商、进口商或国家食品监管部门会通过新闻稿向公众发出警告,尽快停止有害食品的流通。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只允许安全健康的食品上市;食品安全监管决策必须有科学依据;政府承担执法责任;生产商、经销商、进口商等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处罚;监管程序透明,易于公众理解。
美国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为三个层次:联邦、州和地区。以联邦为例,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主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与检验局和动植物卫生检验局,以及环保局。
三级监管机构多个部门聘请流行病学专家、微生物学专家和食品科研专家,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养殖场的形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售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它伴随着涵盖食品行业所有方面的食品安全法和行业标准,包括像《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样的综合法律和像《食品添加剂修正法》这样的具体法规。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数量惊人的罚款。美国特别重视学生午餐等重要食品的安全,这些食品通常由联邦政府直接控制。一旦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可以当场扣留这些食品。百密一疏,万一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召回制度就会发挥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民间消费者保护团体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例如,2006年6月,一个名为“公共利益科学中心”的团体起诉肯德基使用反式脂肪含量高的食用油。
在互联网普及的美国,通过网络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非常普遍。联邦政府建立了一个“政府食品安全信息门户”。通过这个网站,人们可以链接到各种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网站,找到准确、权威和最新的信息。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俄罗斯并不缺乏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技术标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种政府决议和地方性法规对此都有详细明确的要求。但现实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突出,关键不是有法不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在俄罗斯,食品安全曾经由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兽医部门、质检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但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婆婆太多也带来了职责划分不清、互相推诿责任甚至扯皮的弊端,最终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这种情况在2004年开始改善。当年3月,为理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下令对相关行政机构进行调整,在俄罗斯卫生和社会发展部下成立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公民安全保护监督局,将俄罗斯的食品贸易、质量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托给该局集中负责。
新机构的成立,在集中行政资源、监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职责包括:对食品生产、销售场所进行卫生防疫检查,对进口食品进行注册登记,对新食品上市前进行食品安全鉴定,对市场销售的食品进行安全营养鉴定和科学研究,制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该局在所有俄联邦主体都设有分支机构,负责当地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