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时候可以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注销马德里商标?

商标注册后,如果指定使用的部分/全部商品/服务连续三年未进行商业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的三年不使用。

受理撤回申请三年后,商标局会向商标所有人发出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要求在两个月内提供一定时间的使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