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1.宣告商标申请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的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放置和装订:(一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审查材料清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文本);

4.初步审批争议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需签署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要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2)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申请。

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申请的有关文件,并缴纳商标评审费750元/类。

3)商务评审委员会验收

经形式审查后,商评委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有证据交换程序,双方互相核对理由和证据。

4)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和查看相关证据后,作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商标无效的期限:

1和15天:商标所有人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的,可以在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复审。

2.九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九个月内作出评审决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3.30天:如果审核不通过,业主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人会在没有任何把握的情况下,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对方商标无效。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宣告商标无效的事情很复杂,当事人可以交给代理机构来完成。因为我们不能一直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耽误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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