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店的商标明显被抢注了。为什么粥店最后侵权了?

注册商标的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应该如何规避和防范注册商标的案件?最近“中索粥”商标被一个抢注者成功注册。在乐山市区开了多年的名为“人民粥”的餐厅是否侵权?他们是否面临更改店名的尴尬?

这位名叫饶翔的职业抢注者在2005年成功申请了6个与奥运福娃相关的域名,但后来他发现很多投资域名的人都亏了钱,只有“抢注”更值钱,现在他开始“打击”抢注。

商标蕴含着企业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市场潜力。八戒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想说,抢注永远是一个高风险的操作。随着我国对包括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对类似侵权行为的处罚也会越来越严厉,因此抢注需谨慎。

"申请注册这个商标花了我2200元."饶翔表示,目前他的“粥由众人”商标价值不可估量,所以不打算出售。到现在,餐厅和饶翔还没有达成一致。饶翔说:“必要时我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索粥店表示,“我们只使用‘中索粥’作为店铺的招牌,不作为商号。我不认为我们有任何侵权行为。”对于饶翔正在注册的商标,乐山“中甸”表示,他们粥店是2004年在工商部门以“中索粥”的名称注册了营业执照,所以使用“中索粥”作为店名无可厚非。“而且我们注册的时间比他早得多。”龙先生说,他们开店之初没有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所以没有专门注册商标。饶翔今年7月注册了商标,比他们晚了好几年,这是典型的抢注行为。

对于粥铺和饶翔的说法,法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使用商标所有人专用的商标作为商业招牌,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因为客观上,消费者会误认为商标使用人与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会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解。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粥店很可能侵权,即使粥店使用“中索粥”的时间早于饶翔的注册时间。

“但这个案子也有其特殊性。”陈副主任表示,由于龙先生是先以“中所舟字”的名义注册营业执照,所以按照以往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允许其在原注册地继续营业,但在营业执照到期前不得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到期后,不得将其营业执照注册为“中锁洲子”名称或作为店名使用。

目前大多数企业商标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产品投放市场打开市场后,才想到注册商标。才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要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八戒知识产权商标转让网呼吁企业重视商标的申报、管理和保护,不要因为自身原因丢失商标,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