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审查可以公开审理吗?

您好,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公开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对复审申请进行公开评审的,应当在公开评审前1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告知公开评审的日期、地点和评审人员。

申请人不答辩或者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其复审申请视为撤回,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不答辩、不参加公开评审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缺席评审。我希望我能帮助你采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