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相似性分类

1.外貌相似

商标由一定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组成。这些词、图形或它们的组合不仅有其本义,而且有一定的形式意义。从外观上看,文字本身就是一种图形,尤其是汉字,独特的书写方法也是一种图形。即使是完全不同的文字,由于书写方法的相似,也可能导致外形相似。例如,“金”和“全”这两个字,如果是写的,很可能在外观上是相似的。设计零件的相似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比如狼和狗外形相似,其图形容易被消费者混淆。这样一组商标在外观上是相似的。

外观相似的商标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1)构成相似,比如一个商标的图案是三个圆形并排,而另一个商标的图案是三个椭圆形并排。(2)颜色相似。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商标是一个三等分的圆,颜色为红、绿、蓝,另一个商标是一个三等分的椭圆,颜色为红、绿、黑,重点是红、绿,由于颜色相似,可以断定它们是近似商标。(3)排列方法相似。例如,奥运会的五环标志是上面的三环和下面的两环。如果一个商标是上面的两个环,下面的三个环,就应该认为这两个排列相似,成为近似商标。(4)汉字因书写方法相似,如四川产全兴大曲,市场上出现一种类似全兴商标的金星大曲。由于中“金”和“全”的写法,普通消费者一般很难将“全兴”与“金兴”区分开来。(5)不同语言差异导致商标外观相似。就像一个汉字,它的写法完全一样,但是它的意思和发音在中文和日文中有很大的不同。用这种文字做成的商标,外观相似,甚至一模一样,但含义却相差甚远。

另外,有些商标是用拼音做的,这个拼音可能只是一个英文单词,或者和这个单词很像。如果这个英文单词也是商标,那么它们就构成了外观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如果行为人在不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在外观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则构成商标淡化,无论这种近似是在构图、色彩、排列上的近似,还是在中文书写风格、语言差异上的近似。比如“茅台”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注册商品是酒类。如果有人在非酒类商品上使用“茂合”商标,很明显“茅台”和“茂合”在外观和汉字书写风格上非常相似。消费者本来可以买到带有“茅台”商标的白酒。现在,由于“毛和”与“茅台”的相似性,消费者可能会将“毛和”误认为“茅台”。原本购买茅台酒的消费者,最终可能会被毛和品牌的其他非酒精产品所吸引。显然,使用“茅河”商标损害了“茅台”商标原有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进一步损害了“茅台”的商誉,构成了对“茅台”商标的淡化。

2.相似的发音

从外观上看,字标是一种图案,毕竟有一定的读音。即使是在外观上不相似的单词也可能有相似甚至相同的发音。比如“长虹”和“蔡红”,外形完全不一样,但发音却很像。如果仅仅通过读音来识别商标,很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此外,一些中文商标的发音可能与一些英文单词的发音相同或相似。当这些英文单词已经被注册为商标时,仅仅通过发音是很难区分的。

将发音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作为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即使外观上不相似,仍可能构成商标淡化。比如农药中使用“爱米”商标,消费者在提到“青岛”商标时,由于读音相近,很容易联想到“爱米”商标及其标注的农药。“青岛”商标可以提醒消费者它所标志的啤酒的甜味和美味。但是,如果消费者同时想到“爱大米”商标所标注的剧毒农药,就可能产生不良感觉,甚至动摇对“青岛”啤酒的信任,淡化“青岛”商标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从而构成对“青岛”商标的淡化,损害其商誉。

3.类似的想法

商标由一定的文字、图形或组合组成。一般来说,这些词或数字都有一定的含义,表达一定的思想。如果另一商标在含义或概念上相同或近似,也应视为相同或近似商标。比如,一个商标是“美猴王”,一个是“美猴王”,两者可能在概念上混淆;一个商标是“飞马”,一个是奔马图形,可能会造成概念上的混淆。使用与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概念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能构成商标淡化。比如有一个由“海狮”文字组成的知名商标,其注册使用范围是泳衣,还有人在眼镜产品上使用海狮的特定图形作为商标。虽然“海狮”一词在外观上与海狮的实物图形不同,但从概念上来说,两者的本义指的是同一个东西。这样,使用海狮形象的商标必然会削弱“海狮”字样商标的显著性和可识别性,淡化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