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有哪些?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行政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商标驳回复审的流程:
一、收到拒绝通知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出的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布日期+15天差旅时间+15天审核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排斥的类型(是完全排斥还是部分排斥)。如果是全盘拒绝,那就看拒绝的原因。
复试是否有成功的机会(如果申请人没有复试经验,可以找机构帮忙分析一下),从而决定是否复试。
如果是部分拒绝,观察被拒绝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并根据其他因素考虑是否进行审查。
如果审核了,就要尽早办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准备工作
1.拒绝审查的材料
2.驳回复审申请
3.驳回复审的理由。
4.拒绝通知的原件和信封
5.授权委托书(如果没有委托代理机构,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要资格证书复印件。
7.其他证据材料
一、国内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证书复印件
b、该商标是否是驰名、著名、知名商标。
c、商标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文件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原件)
d、有助于审查案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当时间紧张,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
我们可以提交申请表、驳回的简要理由、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还需要复印件。
其他补充证据材料可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第三,提交申请
退稿和复审材料准备好后,要进行整理。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支付辞退复审员费用人民币750元。
第四,拒绝后续审查
1,2个月左右发出录取通知书。
2,大概一年半的裁决。
3.审核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认证
4.复审失败-放弃还是诉讼(北京一中院)
扩展数据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没有资格申请。
2.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被驳回。
3.被驳回的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否则,复试申请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原件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4.缴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手续不全的,应当限期退回申请表。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分析和集体讨论,以多数委员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如果多数委员认为申请复审的理由成立,则最终决定否定商标局的反驳意见,准予初步审查并发布商标初步审定公告;
申请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最终决定维持商标局的反驳意见,不进行初步审定,再予以驳回。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