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指令中规定的主要要求

了解欧洲指令背景、CE标志和EC声明

最近对指令有一些误解,想把自己对欧洲指令的理解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欧洲统一内部市场的构建是以法制为基础的,即大量的法律为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创造了条件和环境,有法律保证竞争在同一体内有序进行。目前欧洲法律在体系上已经非常完备,形成了一系列的原则和制度。这一法律体系包括大量条例、指示和决定。

该指令是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依据《欧洲共同体条约》的授权而制定的立法文件之一。

基本功能包括:

1.不是普遍适用的;

2.仅适用于指令发送至的成员国;

3.不完全具有约束力。

欧共体采用指令这种法律形式的目的是为了让成员国以适合自己具体情况的方式实施欧共体的规则,从而在保持成员国特点多样性的同时,实现欧共体建设中必要的统一。而且,由于成员国在执行指令时必须制定、修改或废除某些国内法律,因此在欧共体采用指令是协调成员国国内立法的主要手段。其目的是实现成员国立法的协调或使成员国立法趋于一致。

指令只提出了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把制定实现这些基本要求的技术方案的任务交给了欧洲标准化组织。只要标准是根据指令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制定的,就称为协调标准。本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和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根据欧洲* * *和欧洲标准化组织达成的一般原则以及欧洲* * *机构委员会在所有利益相关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发布的标准化委托书制定。

使用独特的法定标志“CE”证明投放市场的产品符合该指令的基本要求。CE不是标准,而是符合说明书的标志。

对于欧共体,这是一个欧共体的符合性声明。EC符合性声明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单独投放市场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部件的EC符合性声明和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在欧洲的声明。详情如下:

1.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在欧洲的名称和地址;

2.机械设备或机械设备零件的描述;

3.机器和设备遵守的所有相关条款和条件;

4.如果在描述中没有明确表达,则给出安全部件执行的安全功能;

5.在适当的情况下,指定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EC型式检验证书的序列号;

6.如适用,指示中规定的向其提交单据的指定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7.在适当的情况下,按照指示中的说明核实指定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8.适当时,协调标准的编号;

9.适用时,采用的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

10.授权代表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文件的身份;

以上是对欧洲指令的理解。请参考并改正。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