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法律边缘的都是些什么人?
如今在西方国家,私人保镖已经像律师或医生一样成为一种普通的职业。在中国,由于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很多时候私人保镖几乎是在与法律“打擦边球”。如何看待“私人保镖”这一“新生事物”,引起了社会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针对富人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
今年65438年10月22日,山西民营企业海鑫集团董事长李海仓在其办公室被枪杀,凶手当场自杀。2月22日,浙江温州乐清富商、在北京经营市场、身价上千万的周祖保在家门口遇刺,刀为14。
随着暴力与反暴力斗争的日益尖锐,有关抢劫、绑架、勒索富人及其家人的新闻也频频见诸报端。
山西大同云冈实业总公司董事长刘建日从2002年2月开始受到黑社会威胁,敲诈金额高达1亿元。13年7月的一天早上,刘建日和家人在从父亲坟前回来的路上,突然从树林里跳出来30多人,向他们袭击。刘建日在随行亲友和保镖的保护下,在荒野中奔跑了5个小时后逃脱。
杭州高新区浦沿镇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于今年6月5438+10月9日晚走进当地公安局,持一封装有子弹的信件勒索40万元。
在广东,近年来,一些犯罪嫌疑人采用放置爆炸装置、寄信(有些带有子弹、毒药等)的方法。),打电话,发短信等。,敲诈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
《富人谋杀案》催生“私人保镖”
据了解,在我国一些省份,“金融侵权”案件占刑事案件的近90%。针对富人阶层的绑架、敲诈、勒索、抢劫等暴力事件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加,针对富人阶层的极端事件发生频率也在增加。
据统计,中国有1000个亿万富翁,300万个百万富翁。此外,越来越多的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等大型群体,因其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往往需要专职安保人员协助工作。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告诉记者,根据他的朋友范围,广州的私人保镖不下5000人。保镖大多是各行各业的名人、企业家、成功人士,尤其是外资、独资、外资企业的老板。由于广州酒店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私人保镖在这两个行业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
记者在与一些企业主的交谈中了解到,大多数老板雇佣保镖不仅是为了自身安全,也是为了威望或排场。有些老板甚至为了娱乐而雇佣保镖。如果他们不想在社交场合多喝酒,可以用保镖替他们代劳。
在国外,私人保镖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美国司法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美国约有6.5438+0.6亿名私人保安,是正规警察的3倍。2000年,美国安防行业的营业额达到6543.8+0000多亿美元。
“私人保镖”跨越了法律红线
因为私人保镖目前还没有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很多时候私人保镖几乎是靠跟法律“打擦边球”生存的。所以有人把私人保镖称为“跨法律界标的人”。无论是做私人保镖的夏先生还是郑先生,都说“老板第一,法律第二”还是“法律第一,老板第二”往往会成为私人保镖之间的争议话题。有的保镖因为无法完成老板提出的“不得分要求”而被老板解雇;有的保镖被老板认为“不够忠诚”,频频丢饭碗;而更多的保镖因为始终以老板的安全为中心,屡屡与法律发生冲突。
“私人保镖”郑先生说,很多保镖都被拘留过,因为面对老板的命令,首先想到的是服从,然后才是法律。但是,他们会尽力在老板的命令和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如果是杀人放火,当然不是,不可能为了几千块钱的报酬真的把命搭进去。但如果后果不严重,你还是会按照老板的意思去做,大不了进派出所。”
郑先生说,如果社会能为这个行业制定规范,他相信90%的保镖都会遵守规定,做“守法保镖”。
但同样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对“守法保镖”的说法提出质疑。他说,不可否认,目前雇佣保镖的人群中,从事“不正当行业”的占了很大比例。按照夏先生的说法,“做正当生意的人一般不需要保镖,只有走私、诈骗、开赌场的老板才特别需要保镖。”这些保镖在很大程度上确实充当了“帮凶”和“打手”的角色。如果保镖行业立法,夏先生担心这些人还是很难守法。
“私人保镖”是“平衡木上的弱势群体”?
在“犯法”和“犯罪”之间走平衡木的感觉,终究不是一种享受。夏先生说,从某种意义上说,私人保镖在中国还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自己的组织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刻面临着被老板“开除”或被警察“训话”的风险。他们甚至没有法律认可的身份。他们只能称自己为“司机”或“保安”。
事实上,很多年轻人都是把保镖作为获得更好发展的“跳板”。夏先生通过做保镖成为老板的员工。他对结果很满意。他说自己刚从部队退伍的时候,没有其他技能,做过保安,但是工资太低,感觉把自己的好身体和好功夫都埋没了。后来做了保镖,月薪三千多,比较受老板看重。
但郑先生和夏先生均表示,不会对外称自己为“私人保镖”。一方面,他们是出于“保密”的需要。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对“保镖”这个词存在偏见甚至敌视,经常将这个行业与“打手”、“黑保安”相提并论。一直走在法律的边缘,他们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他们希望有一天能像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的工作人员一样,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私人保镖将何去何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何家宏教授堪称中国“研究私人保镖第一人”。早在1991,他就在《私家侦探与私人保安》一书中指出:“私人保安业起源于私家侦探业,是私家侦探业的成熟形态。”何教授肯定了私人保镖行业的存在,认为私人保镖行业填补了社会治安管理机制的空白,弥补了官方警力的不足。
但也有学者认为,私人保镖的发展其实是社会历史的倒退,因为私人保镖在维护老板利益的同时,可能会侵害普通人的利益,这在现代民主国家是必须禁止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曙光教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私人保镖能做的是被动防御,而不是主动攻击。他们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应该控制在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范围内,否则就触犯了刑法。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去年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其中新增或更细化的许可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侦探公司、追查调查等“保安服务”。但是,商标注册成功并不意味着可以从事商标所涵盖的经营活动。目前企业注册还没有涉及私人保镖的范畴。
广州市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广州仍没有一家“保镖公司”能明确提供个人保镖服务。但他也表示,不可否认的是,广州仍有一些地下“保镖公司”。
何教授认为,“私人保镖”行业应该定期联系沟通,制定自律机制,形成统一的准入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整个行业。他说,这一规范一旦得到有效实施,将对整个社会的治安和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但私人保镖毕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国家目前还没有承认其合法性,因为还处于探索阶段,条件成熟时会出现相应的法规来规范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