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志会构成侵权吗?

驰名商标是指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申请正式认定,为公众广为知晓,在中国享有较高声誉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保护不限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或使用不同或类似商品时,不予注册,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相对广泛的专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换句话说,是否构成误导公众是判断是否侵权的必要要件之一。所谓误导公众,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以为侵权产品是商标所有人生产或者许可生产的。如果本案争议产品符合上述条件,则已经侵犯了贵公司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