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商标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这在商业上是不可行的,但是谁做生意,谁不希望自己的品牌进入千家万户,在社会上被人津津乐道,受人欢迎呢?但是对于商标来说,变得太出名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如今,当我们遇到不知道的事情时,我们经常会说:“我去百度一下。”搜索引擎商标“百度”似乎不再只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这和百度常年以“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为口号有很大关系。在这里,大掌柜为您分析一下这个商标名称泛化的典型商标法案例。

百度看似喜欢这个结果,说明“百度搜索”已经深入人心,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

2006年7月,韦氏大学词典将小写的“google”定义为动词,并将其收入词典。和百度一样,国外很多人习惯说“谷歌”。谷歌不爱操心,这显然把“谷歌”商标等同于搜索引擎。

这会带来什么后果?

曾经,“吉普”、“优盘”、“木糖醇”、“阿司匹林”这些词并不是指一种商品,而是一种特定的商标,但由于名气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人们口中的词汇。

商标的功能已经被逐渐淡化,已经成为公共资源!

别忘了,商标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显著性!而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允许作为商标的。因为商标通用名称的显著性很低,不能阻止他人合理使用。

换句话说,一旦谷歌成为公共资源,谷歌将失去这个价值数千亿的商标的各种权利。好在法院判决谷歌不足以成为搜索引擎相关的通用标识,这让谷歌松了一口气。

反观国内,百度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还在用“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作为广告语。...

相比百度和谷歌,很明显可口可乐公司在避免商标泛化上更有远见。

据说,可口可乐公司每年花费约200万美元,让25名成员到全国各地的餐馆点名购买“可口可乐”产品,然后把各商家提供的可口可乐带回来进行检测分析。如果不是真的可口可乐,就会警告这些从业者,必须销售真的可口可乐,或者向消费者明确表示,他们提供的可口可乐是可口可乐以外的商品。如果餐饮行业继续这种行为,将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

是不是有点绕路?其实他们只是想证明“可口可乐”就是“可口可乐”,而不是常见的“可乐”这个词。

其实商标泛化不一定发生在你自己的商标上。因为商标通用化会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商标使用不当。

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很重要,要避免用产品代替商标,让消费者意识到商标是一个普通名称。如果公众仍然把一个商标称为通用产品或服务,虽然是公众对你的认可,但也是一种扼杀!

当一个同事把你的商标作为业务常用词的时候,不如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诉讼,这样既能宣传自己,又能强化自己的商标属性。“双十一”商标之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