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商标未经批准还可以使用吗?
要看国家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
1.以与在先注册商标权冲突为由予以驳回的,继续使用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2.以违反商标法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的,违反社会公德或者与国家名称近似的,不能再次使用;
3.如果以不具备注册商标权所要求的“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排除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即不能获得排他性的保护。
仅供参考。
1.以与在先注册商标权冲突为由予以驳回的,继续使用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2.以违反商标法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的,违反社会公德或者与国家名称近似的,不能再次使用;
3.如果以不具备注册商标权所要求的“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排除他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即不能获得排他性的保护。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