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费可以退吗?
在笔者收到的多位加盟方的咨询中,很多方都有疑问:“我签的加盟合同已经注明加盟合同一旦签订就不退加盟费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笔者在处理大量加盟费返还纠纷的基础上,给出如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在特许经营领域,由于加盟商和被加盟商之间存在巨大的信息不对称,加盟商往往容易被加盟商虚假或夸大的信息陷入错误的认识,一时冲动签订合同,支付加盟费,最终发现并非加盟商所宣传的那样或者在了解真实的特许经营情况后才发现合同价格相差甚远。但是加盟往往需要高额的加盟费,投入大,经营周期长,会让加盟商很痛苦,要么选择违约,要么继续经营甚至继续亏损。正是因为这种情况,法律对加盟商有特殊保护,即允许加盟商在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加盟费。因此,合同中加盟商的上述约定与相应法律的规定相冲突,因此常被认为是无效条款。笔者处理过很多这样的案件,最后法院往往会突破合同条款,判决加盟商返还加盟费。
参考案例:
秦皇岛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原秦皇岛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刘XX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作出二审民事判决,决定退还加盟费110000元。
裁判要点:
服务合同第3.2条“本款项在双方签约后不予退还”,第9.1条“不计算其他损失,不提出其他要求”,本质上都是免责条款。在XX咨询公司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如果法院默认该条款有效,则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利用该条款规避其合同义务,获取他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他人权益受损。这一约定不仅显失公平,而且完全违背了《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的立法目的,因此第3.2条和第9.1条的约定应当无效。考虑到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已存在一年,期间“家味小姐”品牌资源确实被刘XX占用,其应向XX咨询公司支付适当的品牌使用费。我院酌定刘XX应向钟发咨询公司支付品牌使用费15000元,XX咨询公司应向刘XX收取剩余费用110元。
律师提示:加入案件的时效性更为关键。如果遇到此类纠纷,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更多关于加盟的法律问题,可以搜索咨询合肥余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