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期限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后15天内未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完成整个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大约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