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律备案商标法律备案

商标授权使用需要去商标局备案吗?

必须归档。商标的授权使用是否必须向商标局备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方应在商标使用许可签署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原产地。需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和《特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3.商标授权委托书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两份。

知识产权公司如何向商标局备案?

商标许可备案流程需要先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许可备案表》,再由商标局工作人员审核。只要审核成功,缴纳了相应的费用,就可以视为备案成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准备申请文件

1.需提交的申请:

A.商标许可备案或者再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许可备案表;

(2)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护照);

(三)再许可的,还应当提交注册人同意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授权委托书;

(4)提交商标代理机构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B.许可方/被许可方名称变更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方/被许可方名称变更备案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可以是登记机关对变更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上打印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