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类商标是通用商标吗?

先来看第35类属于商品还是服务。显然,第35类属于服务。服务一般指的是“为别人做事”,也就是说,第35类服务的前提是“为别人做事”,包括广告(为别人)、企业管理咨询(为别人)、销售等。那么我这个服装生产企业,打广告卖自己的产品,是为了服务别人吗?不会,而且一般来说,这种广告的设计和投放通常会委托给一家广告公司,所以在这里,这家广告公司为服装厂商提供的服务就是第35类中所谓的“广告”服务。而且服装厂商从头到尾都是卖衣服的,没有卖过广告。?贵气小智在这里举超市和“双十一”的例子不太合适。超市和电子商务公司如阿里和JD.COM提供的服务最初是第35类。虽然当时的商品分类表中没有明确的服务名称,但是将这些服务归入第35类还是比较合适的。这个问题只能通过不断修改优化分类表来解决。比如去年增加了“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市场”的服务。

?35种通用商标,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综上所述,企业是否应该注册35种商标,主要看你的企业靠什么赚钱。如果企业靠卖产品赚钱,所有的广告活动都是为了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销量,那么就不需要注册35种商标;而如果企业的一部分盈利点是收别人的广告费和商品入场费,那么就要注册第3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