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100蘑菇菌丝体营养液,你知道多少?请告诉我,怕被忽悠。

家里老人受天津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的“乐牧健康100”蘑菇菌丝体影响。

家里老人受天津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的“乐牧健康100”蘑菇菌丝体影响。

投诉人:lshq投诉时间:2007年4月23日字体:小达

家里老人被天津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的“乐木健100”蘑菇菌丝体营养液广告诱导。2007年2月初,他们在东丽区跃进路金象大药房给小孙子买了这个保健品。服用了一个多月,并没有看到“吃好、睡好、长高、生病、挑食”等任何疗效,反而脸色发黄,眼袋发青。此外,注意到产品的内包装没有生产日期、标准和质量检验合格等标志。经网上查询,发现了更多疑点和内幕信息:其在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目录中批准文号对应的产品名称为“喜达康牌”香菇菌丝体营养液,而非“乐木牌”(生产厂家称“乐木”为其新变更的品牌名称,正在申请注册,但未获批准)。同时发现该产品被曝光为2004年五大虚假广告之一,被北京市工商局定性为商业欺诈(详情附后)。可见,该产品在北京被曝光查处后,改头换面,跑到天津继续以违法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过这一次的目标消费群体是针对父母的,“适合人群”由癌症患者改为儿童。但该产品表示其主要原料中含有维生素E,“维生素E是一种激素,儿童容易导致性早熟”(附资料)。更重要的是,经国家和天津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产品在天津电视台的广告未经审批备案,擅自发布违法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

要求:投诉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我要求被申请人退还货款828元,赔偿精神损失费、通讯费828元。

乐沐健康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