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茵律师事务所是真是假?

法律分析:浙江绿茵律师事务所存在,于201165438+10月28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同意批准,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发展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以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的形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