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类商标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现行的商标分类表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共有45个类别,每个类别下又有很多组。在第34类商标下,共有七个组别,详情如下: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比赛

注:该类别尤其包括:

烟草替代品(非医用)。

这一类别尤其不包括:

-不含烟草的医用香烟(第五类)。

3401组烟草及其制品。

340003烟草;340012嚼烟;340013雪茄;340019含有烟草替代品的非医用卷烟;340020支香烟;340025雪茄;340028烟草药草;340033鼻烟;C340001烟丝;C340002卷烟粉末;香烟的烟草;含薄荷醇的烟斗用烟草;香烟;手烟;无烟烟草;吸烟用烟草;含有薄荷醇的烟草;薄荷香烟;非医用烟草替代品;过滤香烟;烟叶;调味烟草;烟草(加工处理);烟草为烟管芯;雪茄;小雪茄;水烟用烟丝。

3402组烟具。

340002黄色琥珀烟嘴上的雪茄和烟嘴;340004烟袋;340005烟嘴;340009管;340014雪茄剪;340015雪茄盒;340016香烟盒;340017雪茄烟嘴;340021袖珍卷烟机;340022烟嘴;340023烟嘴;340026管程;340030管架;340032个烟草罐;340034鼻烟壶;340036烟灰缸;340037吸烟者使用痰盂;340038保湿盒(用于防止烟草变干);340045水烟;贵金属制烟嘴;亚洲长管护套;由贵金属制成的雪茄烟盒;贵金属制成的香烟;贵金属制成的雪茄烟嘴;薄荷烟草替代品用管道;吸入烟草的加热设备;烟雾研磨机;雪茄盒;贵金属烟灰缸;雪茄保湿盒;管道清洁器;吸烟用痰盂;非贵金属制烟盒;非贵金属烟嘴;非贵金属制雪茄烟盒;香烟烟斗;雪茄管;雪茄罩;电子水烟;电子管道;非贵金属烟灰缸;雪茄剪;亚洲长管;自动烟盒;装有薄荷醇的烟斗;雪茄切割器;压管杆;无烟香烟雾化管;雪茄加湿器;雪茄烟嘴;烟罐;管袋;带火柴打火机的烟灰缸;非贵金属制鼻烟壶;贵金属制成的鼻烟壶。

3403匹配。

340001匹配;340031火柴架;340035火柴盒;贵金属制成的火柴盒;硫磺火柴;石蜡火柴;安全火柴;非金属火柴盒;黄磷火柴;金属火柴架;金属火柴盒;非金属火柴架;贵金属制成的火柴架。

3404组打火机。

340007点烟器;340008点烟器油箱;340027火石;340044吸烟打火机的火芯;C340004打火机用丁烷气瓶;C340005丁烷气(吸烟用);点烟器盖;吸烟用煤油打火机;打火机;点烟器;吸烟打火机(非汽车);打火机液化气罐。

3405组卷烟纸,过滤嘴。

340006香烟过滤嘴;340010小卷烟纸;340011管道吸水纸;340024卷烟纸;卷烟滤嘴丝束;烟草过滤嘴;香烟过滤嘴;香烟接装纸;过滤嘴。

组3406烟用调味品。

340042除精油外的烟草用调味品;340043电子烟用除精油以外的调味品;电子烟除精油外的调味品。

3407组电子烟及其组件。

340039电子烟;340040电子烟用烟液;340041吸烟者口腔雾化器;电子烟的尼古丁替代品;作为传统香烟替代品的电子烟;电子烟的尼古丁溶液;电子雪茄;电子烟;用于电子烟的尼古丁溶液;作为传统香烟替代品的电子烟;销售时已填充甘油的一次性吸烟用口腔雾化器;销售时已填充甘油的吸烟用口腔雾化器;电子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