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名称在外省使用。可以在不同的城市使用吗?

符合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有关规定。

公司整体构成为:区位+品牌名+行业+组织形式。

比如:南京桂花香(品牌名称)肉制品(产业)有限公司(公司形式)。

你的问题应该是“字号”和“行业”是一样的。怎么样:以上述公司为例,你想在无锡注册一家公司:“无锡桂花香肉制品有限公司”对吧?!

这里的关键是“字体大小”:

字号是企业的核心要素,应该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这次活动是企业名称的概念,也指出了企业名称的作用,而企业名称的象征作用主要是通过字号来体现的。

无论如何,任何一个企业名称都是与其他企业名称的某个元素完全一致的,甚至是行政区划的名称,但只要字号不同,祖公就不会把它们错当成对方。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主要指字号不得相同或者近似。

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界定什么是驰名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标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社会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冒用他人驰名商标名称、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益的现象增多,企业名称纠纷时有发生。企业保护驰名商标、保护知名企业权利的呼声日益强烈,这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修订后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送审稿)》中增加了保护驰名商标名称的条款,规定经认定的驰名商标名称不得在一个省内或者全国范围内被他人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在企业名称分级登记管理制度下,这种做法将有利于保护知名企事业单位的名称权。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及时制定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分别认定个别国家和省的驰名商标。

另一个是“行业(经营特点)”:

在名称中要慎重选择行业或经营特色的字眼,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企业名称中使用的具有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文字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事项的,企业在申请名称核准时必须提交相关审批文件;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可以不提交,但申请企业登记时必须提交相关核准文件。如果无法提交,申请的预先核准名称将无效。对此,企业在申请名称核准登记时应考虑周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时间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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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有一句话: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关键要看具体情况。

当然,虽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不复杂,但繁文缛节还是挺多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