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有冲突吗?这个怎么解决?

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发生冲突时,申请人该如何处理?今天八戒知识产权商标网就这个问题,以及我们应该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做一个很好的讲解。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更正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更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不适当的企业名称。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该规定明确指出,登记的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予以更正。

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有冲突吗?这个怎么解决?

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撤销其注册商标的裁定。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一)捏造、隐瞒事实或者伪造注册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的;

(二)侵犯他人在先注册的合法权利;

(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其中,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权利,包括侵犯他人合法在先注册的企业名称权,为取得注册,他人可以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