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混淆理论简介。
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模式的多样化,商标混淆理论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商标混淆是指最后一个商标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认为最后一个商标使用的商品是在先商标所有人提供的。换句话说,商标通过其区分不同经营者的功能,被这种混淆所破坏。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经济利益的角度来看,避免上述破坏是立法者和执法者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一般来说,防止商标混淆就是让消费者正确了解所选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识别功能正常实现的前提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能够得到商标的准确指示。只有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商标所有人才能投入更多的成本来维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商标可识别性,即其他经营者持有的商标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之间是否会出现混淆,是最初商标理论关注的焦点。商标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其所有者通过商业运作积累的声誉上。商标的信誉越好,带来的经济效益就越大,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获得的商业利益也就越大。这种日益增长的商业利益促使其所有者要求商标法律制度给予这个商标更高的重视和更严格的保护。随着新利益的出现,传统的商标理论受到了理论界的修正,学者们开始反思传统混淆理论在驰名商标保护中的缺陷。售前混淆、售后混淆、联想混淆已经开始被纳入混淆理论的范畴;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扩大淡化理论纳入立法,并在司法实践中广泛运用。因此,如何防止商标所有人的商誉因侵权人的混淆行为而受损,成为商标保护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