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割机构收取服务费合理吗?另外,分案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直接提出吗?
商标分割机构收取服务费是不合理的。
商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政府指导价管理为主,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服务内容比较特殊的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服务收费,由商标代理机构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原则,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商标代理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1.每件注册申请只能分一次,且仅适用于商标局驳回部分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其他程序不予分。
2.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案申请书应当是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任何栏目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案。
3.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备注填写商标注册分案申请书并签名。未按要求填写和签字视为不同意事业部。
4.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分案申请。期满未提交的,视为不同意分割。
5.分案申请一旦提交,就不能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