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和特许经营的区别

法律主观性:

特许经营和许可的区别在于:

1.学科资质不同。特许经营主体是企业,许可主体是企业和个人;

2.许可的资源是不同的。特许经营中可以使用商业资源、商业模式和分销体系,许可中只能使用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

3.支付不同的费用。特许经营涉及首次提成、提成或管理费、保证金、广告推广费,许可涉及许可费;

4.不同的商业计划。特许经营要有周密的商业计划,许可只需要一个商标或专利授权合同。

法律客观性: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将其所拥有的经营资源以合同形式许可给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业务,并向被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