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哪些专业?
1.法学专业授予的学位:法学学士。
这个专业是我们学院的重点专业。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著、刑法专著、行政法、商法概论、诉讼法专著、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外国法律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犯罪学。
2.法学学位(知识产权方向):法学学士。
培养“文凭+资格证(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需求。我院是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的高校,也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事局批准的“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指定报名点。加强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发展战略方针,本专业发展前景广阔。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资格考试和培训。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著、刑法专著、行政法、商法概论、民事诉讼法专著、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国家保护、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管理。
3.法学学位(公司法律顾问方向):法学学士。
培养“文凭+资格证(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需求。我院是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该本科专业的院校,也是经上海市SASAC和市经委批准、市人事局批准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上海市考试报名点。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资格考试和培训。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专著、刑法专著、行政法、商法概论、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专著、企业管理概论、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授予的社会工作学位(社会工作者方向):法学学士。
培养“学历文凭+资格证书(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适应社会需求。我院是经市民政局、市人事局批准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水平考试上海考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迫切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符合条件者可在学习期间参加国家“社会工作专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教师资格)”及培训。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管理学基础、社会工作概论、社会管理、社会政策、社会保险与福利、社会心理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法律导论、城市社会学、个案社会工作、团体社会工作、公共关系、社区工作、社会统计。
5.行政管理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法律与行政知识相结合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理论、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行政组织、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中国文化概论、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现代行政领导、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6.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学位:管理学学士。
为社会保障系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劳动仲裁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培养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心理学、管理学概论、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社会统计学、西方经济学、中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社保基金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
7.英语专业授予的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能够掌握英语与法律专业知识相结合,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迫切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阅读、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高级英语、英语语法、英语写作基础、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国家概论,语言学,英国文学,民商法,商务英语,法律英语。
8.工商管理学位:管理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学生。他们不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技能,以及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身体,熟悉管理(特别是工商企业管理)、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以适应企事业单位等管理部门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主要课程: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
9.经济学学位:经济学学士。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基本理论,掌握法学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广,具有向经济法学相关领域拓展和渗透的能力,能够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事业单位、政策研究部门、大型跨国公司、涉外业务机构、战略规划咨询公司和宏观经济分析预测机构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学、经济理论史、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中国经济史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实习。
另外,在培养学生具备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掌握管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开设一些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法学课程(主要是跨学科选修课),如经济法、商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金融法、财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等。,从而培养经济学专业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素养。
(二)高中本科的起点
1.法学专业授予的学位:法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2.行政管理学位:管理学学士。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政府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心理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
(3)专业科目
1.法律事务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2.工商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学导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经济法等。
3.公共事务管理专业
主要专业课程: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原理、社会工作概论、公共政策与公共事务管理、公共管理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公共经济学、公共关系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