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记可以更正吗?

注册商标可以自己改吗?

众所周知,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如果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没有明确提出规定的颜色要求,则以黑白形式进行注册和保护。如果明确提出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则以黑白形式注册和保护。

1作为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音标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和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和拉丁字母。原《商标法》将仅由字母组成的商标归类为文字商标,而2001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更加实用,方便商标主管机关。

2.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2001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3.作为构成商标的立体标记,也可以称为立体标记,有长、宽、高三个维度。由立体标记组成的商标标记称为立体标记,它不同于我们通常在平面上看到的商标图案,而是以立体的物质形式出现,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形状中,也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三维标志注册和保护条例》是2000年的。

4.单独作为商标元素,颜色组合也是2001的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色彩组合不仅能给人以美感,而且可圈可点,能起到表明产品或来源的作用,也能区分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者。

上述六类商标要素可以单独注册为商标,也可以将这些要素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任意组合,相同或不同,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