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商标有没有侵权?

有侵权。由于互联网具有可塑性和跨地域性,任何地方的公证处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发现商标侵权,但并不是所有能发现侵权的公证处都享有公证的管辖权。网络商标只有在哪个品类注册成功,才能在哪个品类的特定商品上使用,并且对该品类拥有商标专用权,这样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