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还能继续申请吗?

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可以继续直接申请,因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对商标申请的驳回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相应的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复审申请,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通过这种方式申请商标,从而达到想要的结果。

事实上,申请商标注册被商标局驳回或部分驳回的原因大部分是相同的,主要是因为该商标的社会影响恶劣、缺乏显著性等绝对原因,以及该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构成的类似商标或服务近似。在这些原因中,最常见的是该商标与其他商标相似。因此,相关申请人驳回商标后,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15日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继续申请商标。

商标申请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因此,对于商标申请的不同阶段,申请人必须在不同阶段提出自己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然后积极配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完善自己的商标设计。另外,商标在设计过程中,不得涉及抄袭或有其他不好的地方。因为这样会让你的商标在申请过程中无法通过,最终无法达到你想要的目的,所以这些相应的东西是每一个商标申请人都必须知道和了解的。

综上所述,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你可以在15天内重新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应的申请进行复审,然后积极改进自己商标相关的不足,这样可以更好的帮助自己得到想要的结果,更好的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