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一定要一个一个改吗?
法律主观性:
商标变更主要是变更名称和地址,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经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证书,并予以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一并变更;不同时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法律客观性:
商标法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