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一、商家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商家虚假宣传的赔偿方式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表明,对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是商家应尽的责任。第三,虚假宣传具有欺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商家在通过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其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二、虚假宣传的内容有哪些?
1,商品的特性是指商品的用途、功能等特性。欺诈广告往往美化商品的特性,夸大商品的功效。被美化的商品也容易被消费者信任。
2.商品的原料决定了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果是同一种原料做的,那就要看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了。虚假广告有各种各样的方法。例如,当一种商品由两种原料制成时,广告会用天然原料吸引顾客。有时候原料明明是人工的,广告却故意加一个好听的名字来掩盖低档次的原料。
3.商品来源作为广告的内容之一,主要表示商品(或服务)在地理上的来源,对于知名商品尤为重要。根据广告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来源广告和间接来源广告。任何明确表达特定地理概念的广告都称为直接原产地广告。如果一个广告没有明确表示特定的地理概念,但在交易中,消费者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特征知道相关商品的原产地,这种广告称为间接原产地广告。直接原产地广告和间接原产地广告都关系到商品的声誉,因此不正当竞争对手往往通过假冒优质商品的原产地来欺骗消费者。有些劣质商品虽然没有被商标法禁止,但却通过假冒名牌的产地来迷惑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禁止这种欺诈行为。由此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能发挥的作用,有时是商标法无法替代的。
4.广告中随意改变商品价格,以吸引顾客,损害消费者利益。这种模式可以用难以捉摸来形容。竞争对手为了吸引顾客,通过广告完美地推销商品(或服务),却不标示价格,不想暴露令人望而生畏的价格(或收费)。即使他们在广告中出价,他们也经常标记为“引诱价格”。诱惑价格有多种形式。比如表面上宣布降价,实际上价格并没有变化或者略有下降。有些广告通过降价吸引顾客,但实际商品的次要部分减少了,重要部分没有减少,甚至比原来还高。
司法实践中,虚假宣传的行为是违法的,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视实际情况而定。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一致的处理,具体情况可以签订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