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不同是否属于侵权?

店名不同是否属于侵权?

如果店铺名称的差异足以误导消费者,可以认定为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八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混淆行为,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

(2)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包括简称等。)和名字(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

(三)擅自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的主要部分。,对他人有一定的影响;

(四)其他能够使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混淆视听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原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将其名称更换为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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