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
1.被执行人可能需要协助调查、接受谈话、申报公司财产等。
2.被执行人可能面临被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被限制出境、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3.被执行人可能被罚款或拘留。此外,法院有权查询他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转让或者变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执行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工作由执行者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制作执行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执行机构。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30日内未执行完毕的,还应当将执行情况告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执行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财产状况和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或者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从相关单位。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转让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查封、冻结、转移或者变更财产价格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