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家庭农场需要哪些资料?
具体法规介绍:
一、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报家庭农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以家庭为单位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具有从事农场生产经营的场地、设施和农业机械,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且相对稳定。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不确定年从业人数或常年从业人数不超过本家庭常年农民人数。
3.主要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休闲观光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入的80%。
4.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
5.对其他农民开展农业生产具有示范作用。
6 .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农业技术,能熟练使用农业机械和工具。
7.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具有农村户籍。所有注册的农业公司不再申报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成员可以申报家庭农场。
二、示范家庭农场的规模应具备:
家庭农场需要达到以下规模:
(1)种植。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且集中的,以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为依据。
1.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超过100亩。
2.蔬菜。常年蔬菜基地占地50多亩。
3.柑橘。标准化种植面积超过100亩。
4.其他作物。名、优、特水果标准化种植50多亩,茶叶、花卉标准化种植30多亩,中药材标准化种植100多亩。
(2)水产养殖。养殖场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等。)和吸收能力,建立了完整的生产防疫档案,并已运行3年以上。规模的确定以圈地面积和检疫证书为依据。
1.生猪:种猪50头以上,年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围挡面积400多平米。
2.牛: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饲养奶牛20头以上;围挡面积250多平米。
3.羊:一年屠宰300多只羊;围挡面积300多平米。
4.兔:种兔300只以上或商品兔10000只以上;围挡150多平米。
5.鸡:种鸡或蛋鸡10000只以上,肉鸡年商品鸡10000只以上;蛋鸡、肉鸡鸡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鸡300平方米以上。
6.鸭类:蛋鸭种鸭5000多只,肉鸭商品鸭10000多只。种鸭或蛋鸭圈舍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鸭圈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7.鹅:现有种鹅65,438+0,000只以上或年出栏商品鹅2,000只以上。种鹅或蛋鹅的圈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商品肉鹅的圈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8.鸽子:手头2000多对;这个围墙占地400平方米。
(3)渔业。从事渔业生产,土地流转年限10年以上,池塘养殖50亩以上,流水养殖20亩以上。
(4)其他。从事其他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参照种植或养殖的规模标准执行。
三、家庭农场申报程序:
1.农户填写家庭农场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委会对示范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准入条件和规模标准进行初审,并将合格的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报的示范家庭农场进行现场审核。
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区农委。
4.区农委对申报的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审核,合格的评定为示范家庭农场。
四、申请示范家庭农场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农场。
2 .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材料,水产养殖需提供乡镇(街道)农机服务中心的检疫证明。
3.家庭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
4.相关财务信息。
5.家庭农场的全貌
6.应当提交产品注册商标、产品和基地证明的复印件。